一、业务名称: 非统招毕业生录用聘用手续
二、服务对象: 毕业不超过5年,年龄不超过30岁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大、函授学历以及派遣证超过择业期限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政策依据:
1、《关于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择业暂行办法》(冀人才[1994]20号)
2、《关于印发<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以上毕业生择业暂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5号)
3、《关于未列入国家就业方案非在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就业录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发[2001]09号)
四、所需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学生档案
3、二张一寸彩照
4、学历认证一份(办理录用)
五、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1、办理手续人员按规定正确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录用审批表(在二楼前台1号窗口领取推荐书和审批表)。
2、由我中心工作人员报至培训部初审合格后,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审,复审合格后予以批准。
3、电话通知办理人员前来办理档案存放业务。
业务咨询电话:13739757678 史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