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名称:石家庄人事代理单位开户
二、服务对象:
1、在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单位、省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以及与河北兴冀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兴冀)签订人事代理(人才派遣)等协议的单位;
2、事先与河北兴冀签订协议的从事劳务派遣等与河北省人才中心业务相近的单位;
3、外省(市)驻冀企业单位在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
4、其他单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
三、政策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2009]16号)
2、 《河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四、所需证件及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公章。
五、办事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到省人才填写《人事代理申请登记表》和《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一式两份),领取《人事代理开户证》。
1、年审:通过年审的人事代理开户单位,由省人才在开户证上加盖年审章;对未通过年审的,由省人才提出处理意见。
2、变更:开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省人才审核后变更。
3、注销:代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省人才审核后,省人才与代理开户单位解除合同,开户单位归还《人事代理开户证》等,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转为个人人事委托。
六、结果告知方式及时间:
周一至周日全天办公
七、文档附件下载
业务咨询电话:13739757678 史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