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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生育医疗费欠费补缴后,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来源:石家庄诺亚人力资源 | 发布时间:2018/5/14 | 浏览次数:


欠费补缴后,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石家庄市人社局:中断缴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规定补缴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补缴后可连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6个月的,恢复缴费时应补缴以往全部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及滞纳金,欠费期间生育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生育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由个人负担,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业务咨询电话:13739757678 史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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