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养老退休告知书
办理条件: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
2、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年限)及以上,且必须有实际缴费(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
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农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1张;
3、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张;
4、近期五张同版小二寸照片;
5、《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核对表》本人签字确认;
6、单独库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完毕《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一式五份;
7、档案(资料装订完整,历年调资表齐全);
以上审批材料于拟退休人员中断保险后15日内交保险专员处。
特别提示
档案应提前二-三个月由客服专员交保险专员,进行预审。审核内容包括:拟退休职工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帐户结算情况、人员身份、工作岗位等等情况。由于业务办理的复杂性,档案可能缺失原始资料的风险性,以及每年上半年审批退休采用前一年省平均工资的时间滞后性,请客户专员告知此项业务办理时间较长,且需要拟退休人员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