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的人事业务。石家庄人事代理制度实行人、档分离的管理方法,用人单位只负责对人才的使用,档案、行政关系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即社会化管理)。
石家庄人事代理实行合同制。经审查同意承办石家庄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委托单位或委托人签订石家庄人事代理合同书,明确委托关系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程序是:
1.申请。属单位委托的,委托单位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人事代理意向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成立的文件、委托代理人员名单、劳动(聘用)合同、有关个人证件等;属个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出具个人委托代理意向书,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属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辞职、辞退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人才中心组织对委托单位基本情况、用人条件、委托项目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是否代理。
人才中心调取委托人的人事档案,并对其有关情况和委托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代理。
3.交费。按照规定流程缴纳代理服务费。
4.签约。人才中心审核同意后,与委托单位或委托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石家庄人事代理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商定,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5.履约。双方各自履行合同约定事项。人才中心按照代理合同规定,办理工资、年度考核、职称等人事业务。
业务咨询电话:13739757678 史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