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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来源:石家庄诺亚人力资源 | 发布时间:2014/3/27 | 浏览次数:


 参保条件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在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办理参保);2、用人单位应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3、参保年龄要求:男、女年满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以下。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登记流程:1、新参保单位首先到业务中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携带:①市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⑤《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市人社局要求提供,电话80696283)。2、办完参保登记手续后持《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到业务东大厅工伤缴费申报窗口进行申报;3、工伤保险处承办人审查申报材料,资料符合要求后由参保单位填写《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一式两份,盖公章),工伤保险处承办人即时审核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4、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在5日内将变化的职工名单和相关情况报告经办机构。

工伤费率: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费率,由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相应的费率档次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费率档次如下: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基准费率为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基准费率为1%,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基准费率为2%。行业分类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及费率表

 

行业类别

行  业  名  称

基准费率(%)

一类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0.5

二类

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质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业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1

三类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采矿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

2

 

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应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当月实发工资总额为基数申报缴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核定,每年从7月1日起调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低于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高于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流程:1、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2、新参保的单位在次月11日至月底之间到西大厅工伤保险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手续。3、每月11日至月底,参保企业可直接到业务西大厅17号窗口进行缴费。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缴费前如有人员增减(人员增减业务每月1日至月底工作日都可办理),到业务东大厅工伤缴费申报窗口填写《石家庄市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增加报告表》(携带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石家庄市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携带由职工本人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报电子版,工作人员审核结算后,到业务西大厅工伤缴费窗口以银行卡、转帐支票进行缴费。

参保单位信息变更流程:1、填写《石家庄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携带变更信息的有关证件资料复印件,审核无误后给予变更登记。2、注销参保单位:①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工伤保险缴费义务的;②参保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③参保单位跨统筹范围转出的;④参保单位因住所变动或生产、经营地址变动而涉及改变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的;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需提供的证件资料:①工商部门下发的注销通知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等法律文书;②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③社会保险登记证;④拖欠工伤保险费的单位还应提供基金管理处出具的已结清工伤保险欠费、滞纳金证明。注销单位持在职职工管理处和工伤保险处签署停保意见的《石家庄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到中厅社会保险登记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个人参保信息变更流程:填写《工伤保险数据维护申请表》(名字变更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号变更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盖参保单位公章,经工伤处审核(经办人、副处长、处长分别签字),主管局长审批同意后,由信息管理处办理。

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纳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业务咨询电话:13739757678 史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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