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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来源:石家庄诺亚人力资源 | 发布时间:2014/4/14 | 浏览次数:


 哪些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为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均有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业务咨询电话:13739757678 史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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