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重号问题以及解决对策
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实行个人帐户制度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很多个人账户重号、参保人员重复缴费的现象。这种状况影响了参保人员切身利益,造成了诸多问题:一是挤占了养老保险数据库资源;二是使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载不完整,帐户利息不准确;三是造成参保人数虚高,信息不实;四是重复缴费后,造成企业和个人资金浪费,并易引发与社保经办机构的纠纷。
造成个人账户重号的主要原因
一是参保职工对养老保险政策不了解,维权意识淡薄。由于职工个人对养老保险政策不了解,对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企业是否为自己参保缴费漠不关心;当职工发生工作调动时,不知道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到新单位后,又不能够如实汇报在原企业参保情况,造成在新单位重新参保;有的甚至抱有侥幸心理,钻经办机构没有实行计算机业务联网的空子,人为的办两份养老保险,企图退休时享受两份养老金。
二是企业对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信息不透明、不公开。一些企业不按规定向职工公示职工的参保信息;养老保险手册不让职工保管;个人账户对账单不让职工核对签字;企业对调入职工不尽告知义务,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前不事先询问职工在原单位参保情况;职工调出时,企业不主动不及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造成职工对自己是否参保情况不了解;当职工与企业存在劳动纠纷时,有的企业甚至将此作为与职工处理劳动纠纷的一个筹码,拒绝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等;由此造成很多重新参保现象。
三是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高,计算机联网率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是造成个人帐户重号等问题的根本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对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重视程度不高,对经办机构的经费投入不足,经办机构计算机联网率和现代化办公程度低;个人账户标识不统一,尤其是早期研制的养老保险软件没有将身份证号码作为重要标识;一些地区经办机构受保守思想影响,习惯于传统做法,业务办理仍停留在手工操作层次。还有的经办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对企业和个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层层设限,办事效率低下。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关系由中小城市往大城市及沿海城市转移困难重重,给职工养老保险转移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和个人经济上的损失,更造成了个人帐户在原居住地工作地形成大量死号。这种状况在农民工输出和人员外流较多的地区,表现的更为严重。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应对措施
(一)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高个人账户管理意识。采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和个人帐户管理宣传工作。尤其要做好个人账户宣传进工厂、进社区的工作。通过努力,使国家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深入人心,增强职工群众自觉参保观念,重视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关注个人账户管理问题。让大家知道,按国家规定,养老保险费不得在同一时间重复缴纳,既使参保人员缴纳双份养老保险,退休时也是只以参保经办机构数据库内记载的累计缴纳的一份养老保险为依据,来计算你的养老金。所以,重复办理养老保险是没有用的。
(二)提高统筹层次,改革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全面提高统筹层次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也是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城乡统筹、地区统筹和全国统筹,尽快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问题,打破地区限制,实现全国可转移;使全国范围的养老保险关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从而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个人账户重号和重复缴费的几率。
(三)增强职工参保意识和维权意识。参保职工要关心自己的参保情况,关心企业是否为自己办理了养老保险,是否缴费,缴费基数是多少,个人账号是多少,账户情况如何,做到心中有数。企业职工一旦发现本企业未参保或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要及时向企业提出要求,督促企业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手续。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企业也要依法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当职工发生工作调动时,企业应当及时、主动地、无条件地按规定为职工办理有关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四)加大计算机联网投入,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依靠现代科技,实现经办机构工作水平的提高。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计算机联网,建立参保企业和参保个人国家和省级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社保机构网上转移;使每个公民在社保体系中都拥有一个终身的社会保险号码,而且是唯一性的,不论公民在国内任何地方就业、从业、居家养老,都可以就近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转移事宜。在操作程序设计上,必须统一标识,使用身份证号码作为程序管理上的一种重要标识,以有效防止重号现象的发生。同时,应及时清理垃圾数据,合并重号,处理好遗留问题。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经办效率。各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服务的意识。提高业务办理工作的精准率,努力减少业务经办工作中的差错。指导企业和中介机构做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打印、对账和发放工作,督促他们按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避免新的个人账户重号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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