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还贷期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还款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视情况分别提交以下资料 :(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县(市)区管理部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2)在省直、铁路公积金分中心或银行商业贷款的,提供夫妻双方(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银行还贷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近三个月还款流水。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及其配偶各自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业务咨询电话:13739757678 史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