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依据为上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53.25元,交费比例为20%。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划分及缴费标准为:
1、第1档(社平工资100%):月缴费770.65元,年预存9400元(含代理费);
2、第23档(社平工资60%):月缴费462.39元,年预存5700元(含代理费);
3、第24档(社平工资40%):月缴费308.26元,年预存3900元(含代理费);
4、其它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请参保人员到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请于即日起至7月31日本人携带《养老保险参保协议书》、身份证到业务大厅办理档次变更手续,并按变更后的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提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必须当年完成,不允许跨年度缴费,各位灵活就业参保者务必按规定时间存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不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及时到唐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理停保手续;如因参保人员预存的养老保险费和代理费不足导致当年扣款不成功,按规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将自动中断。对于已经中断人员如想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需要到该中心办理复保手续
业务咨询电话:13739757678 史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