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名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代收代缴)
二、服务对象(范围):
档案委托存放在省人才西院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06]67号
3、《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冀劳社[2006]67号
四、所需证件及材料:
1、养老保险新参:存档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彩色照片各一张。
2、养老保险恢复:存档手册、养老保险手册及历年对账单。
五、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持以上材料到企业保险养老保险部开具缴费单;
2、参保人员持缴费单到中心财务部缴费;
3、参保人员将财务盖章的缴费单返回企业养老保险部,并由工作人员将缴费情况在《养老保险手册》上进行登记;
4、月底前,工作人员将代收养老保险费汇总后,报表至社保经办机构,经网上申报后银行打印税票,工作人员将税票交至桥西地税。
六、收费标准:
按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业务咨询电话:13739757678 史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