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按照国家和河北省规定自行申报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纳,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实行自然年度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按月、按季缴费,也可按半年、年度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在自然年度内未缴费的,未缴费期间视作中断缴费,不允许跨年度补缴
在每年上半年,上一年度省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暂定为省上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待上一年度省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缴费标准调整。今年选择省上年社平工资40%做缴费基数的缴费额为350元/月,60%缴费额为524元/月,100%缴费额为873元/月,300%缴费额为2620元/月。